从“鼓励”到“强制”:上市公司气候信息披露的挑战与应对
- 发布时间:2025-11-11 10:25
【概要描述】 2015年,几乎所有国家均采纳了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协定——《巴黎协定》,同意大幅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,以期将本世纪全球升温限制在1.5℃以内。该协定于巴黎签署,强调了气候相关问题的迫切性。同年,金融稳定理事会(FSB)针对这一迫切需求,成立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(TCFD)。
从“鼓励”到“强制”:上市公司气候信息披露的挑战与应对
【概要描述】 2015年,几乎所有国家均采纳了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协定——《巴黎协定》,同意大幅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,以期将本世纪全球升温限制在1.5℃以内。该协定于巴黎签署,强调了气候相关问题的迫切性。同年,金融稳定理事会(FSB)针对这一迫切需求,成立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(TCFD)。
- 发布时间:2025-11-11 10:25
2015年,几乎所有国家均采纳了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协定——《巴黎协定》,同意大幅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,以期将本世纪全球升温限制在1.5℃以内。该协定于巴黎签署,强调了气候相关问题的迫切性。同年,金融稳定理事会(FSB)针对这一迫切需求,成立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(TCFD)。
TCFD的职责是为企业提供气候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建议,进而帮助企业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,有效管理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机遇及风险,推动经济社会向低碳、可持续模式系统性转变。2017年,TCFD发布了包含治理、战略、风险管理、指标与目标四个支柱的披露框架,首次系统性地将气候风险纳入信息披露体系,迅速获得了全球的广泛支持,成为全球影响力最大、获得支持最广泛的气候相关财务风险披露框架。
在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(ISSB)发布ISSB准则(IFRS S1和IFRS S2)后,FSB已要求ISSB从TCFD手中接管对公司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进展情况的监督职责,这标志着全球气候信息披露正式迈入强化监管的新阶段。
近年来,上市公司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政策密集出台,监管要求从“鼓励”逐步走向“强制”,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信息披露压力。从国际统一的IFRS S2准则,到港交所优化ESG框架下的气候披露要求,再到A股三大交易所发布《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》,气候信息披露正迅速成为上市公司的必答题。
一、气候信息披露要求日趋严格
国际准则引领全球实践: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(ISSB)发布的《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——气候相关披露》(IFRS S2)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,为全球气候信息披露提供了基准框架。该准则确立了“治理—战略—风险管理—指标与目标”四大支柱,要求企业全面披露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。
港交所积极接轨国际:2024年4月,港交所刊发有关气候信息披露规定的咨询总结(新气候规定),修订相关建议,以更紧贴《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——气候相关披露》(IFRS S2)。本次修订后,港交所ESG指引更名为《环境、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》,自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,并分阶段对新气候规定实施强制披露要求。
A股稳步构建本土体系:沪深北三大交易所于2024年4月正式发布《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》,采取“先行先试、逐步推广”策略。目前对持续被纳入上证180、科创50、深证100、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,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提出强制披露要求。同时,要求披露主体应该按照规定披露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信息。
财政部推进国内政策持续完善:财政部于2024年11月正式发布《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——基本准则(试行)》,并于2025年4月发布《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—气候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,标志着中国在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方面迈出关键一步。
二、气候信息披露的三大挑战
·信息披露合规难度大
上市公司作为气候信息披露的核心主体,需同时遵循多重合规要求,合规压力显著。一方面,国内监管与交易所有明确指引,财政部《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——气候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已明确要求企业按“治理—战略—风险和机遇管理—指标与目标”四大支柱构建披露框架,沪深北交易所也在《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》要求披露主体应该按照规定披露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信息。另一方面,国际层面需衔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(ISSB)发布的IFRS S2准则,形成“国内+国际”双重合规体系。
四大支柱在实操层面均存在挑战与难点。治理维度需清晰界定董事会与管理层的权责边界,而气候议题涉及多部门交叉,易出现责任空白或信息传递不畅问题;战略维度要求结合不同气候情景分析对财务的实质性影响,但企业现有战略与低碳转型需求常存在冲突,调整成本较高;风险管理维度需将气候风险全面融入现有风险管理体系,却面临物理风险与转型风险识别不全面的困境;指标与目标维度则需科学选择适配指标,且需满足定量与定性目标结合的披露要求,目标设定过松或过严均不符合合规预期。多重要求叠加导致企业需投入大量资源搭建合规框架,核心模块无遗漏的披露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合规难度。
·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收集与核算难度大
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高效收集与准确核算是气候信息管理的基础,却面临标准适用复杂与收集流程繁琐的双重挑战。
在核算标准方面,国内要求企业优先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,而国际上普遍参考GHG Protocol体系,部分行业尚未出台专项应用指南,企业在不同标准间的衔接与选择上存在困惑。数据收集方面,对于范围三(价值链上下游)排放数据,《征求意见稿》虽允许在不切实可行时披露管理方式,但该部分排放占比往往较高,核算方法的不统一进一步加剧了数据准确性风险。
数据收集管理的复杂性突出,不仅数据来源涉及企业内部生产、财务、运营等多个环节,还需联动上下游供应商、客户等外部合作伙伴,跨主体、跨环节的数据协同难度大,且内部存在数据分散存储、统计口径不一致等问题,外部则面临合作伙伴数据提供意愿低、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,同时范围一、二排放数据需优先直接计量,范围三数据常依赖估算,而排放因子的选择与更新不及时,也导致数据核算结果的精准度难以保障,直接影响后续披露与碳管理决策的有效性;从数据基础来看,气候相关数据覆盖还存在明显短板,企业对长期气候情景下的潜在影响缺乏历史数据积累,尤其是供应链上下游的间接影响数据缺口较大,进而无法精准捕捉风险与机遇的实际范围。
·气候风险与机遇难以量化
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量化评估是企业制定应对策略的关键,却受多重因素制约难以落地。
一方面,部分上市公司尚未形成气候相关的量化思维,习惯以定性描述替代数据化分析,未能将气候风险与机遇纳入财务决策的量化评估框架,导致对其潜在影响的判断较为模糊。另一方面,企业普遍缺乏系统性的气候量化能力,既无专业团队支撑气候模型的运用与数据解读,也未搭建适配的量化分析工具与数据管理体系,难以完成风险与机遇的精准测算。此外,气候模型的选择与应用也构成重要障碍。当前气候模型尚处于不断完善阶段,不同模型的假设条件、适用场景存在差异,企业缺乏统一的模型选择标准,难以判断何种模型更适配自身行业特性与业务规模。同时,气候风险与机遇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和长期性,如政策变动对高碳行业的限制力度、低碳技术迭代速度等变量难以预判,导致其对企业财务状况、业务布局的具体影响无法通过量化指标精准呈现。例如,极端天气对生产设施的破坏程度、低碳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潜力等,均难以通过现有模型得出可信赖的量化结果,进而影响战略决策的科学性。
三、“三步走”应对气候信息披露
针对气候信息披露合规难、数据核算收集难、风险机遇量化难的核心痛点,企业需构建“合规对标-数据管控-量化支撑”的三维解决方案,结合政策要求与专业工具,系统性破解实操障碍。
·精准诊断与差距分析
精准诊断是破解合规难题的前提,需通过“政策解码-同行对标-现状评估-方案落地”四步走,明确行动方向。
·政策要求系统化拆解
梳理“国内+国际”双重合规框架的核心要求,形成可落地的合规清单。国内层面,重点对标财政部《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——气候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的“治理—战略—风险和机遇管理—指标与目标”四大支柱,以及沪深北交易所《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》中气候信息披露的强制性条款;国际层面,衔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(ISSB)IFRS S2准则的核心披露要求,明确不同维度的最低披露标准与可选披露内容。
·行业实践深度对标
选取同行业头部企业或ESG评级领先企业的披露报告作为标杆,参考气候信息披露框架,重点分析其治理架构设计、战略转型路径、风险识别方法及指标设定逻辑。通过对比自身与标杆企业在披露完整性、数据精准度、战略契合度等方面的差异,提炼可借鉴的实践经验。
·现状评估与行动方案制定
组建跨部门专项小组,全面梳理企业现有气候管理体系、数据储备、组织架构等现状。从合规要求、行业实践两个维度,识别自身在治理权责划分、战略气候情景分析、风险量化工具应用、指标数据支撑等方面的差距。基于差距分析结果,制定分阶段行动方案,明确各模块的责任部门、完成时限与验收标准,确保合规要求逐步落地。
·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算与收集管理
以“适配标准+流程规范+激励引导”为核心,建立全流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体系,确保数据精准可验证。
·主动适配核算标准
上市公司可结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要求、自身行业特点和业务布局(如是否涉及国际业务),明确标准选择优先级与披露逻辑,避免企业因标准困惑导致核算偏差。
·建立归口管理的收集体系
构建“统一归口+分工负责”的数据收集机制。明确数据归口管理责任部门,负责制定数据收集标准、统一统计口径;划分各业务部门职责,确保数据收集无死角。进一步可搭建企业级环境数据管理平台,实现数据的集中存储、实时录入与自动核验,减少人工操作误差,提升数据收集效率与质量,为披露与温室气体管理决策提供坚实支撑。
·内外协同降低数据收集门槛
内部层面,将供应商、客户的碳排放数据提供情况纳入合作评价体系,与采购份额、合作优先级挂钩,提升相关数据获取意愿;外部层面,借助供应链碳排放数据共享平台,推动数据标准统一与互通互认。同时,参考监管要求中“不切实可行时可披露管理方式”的弹性条款,优先披露范围1、范围2核心数据,逐步拓展范围3关键类别数据披露。
·提升气候风险管理能力
通过“构建能力+工具赋能”量化气候风险对业务的潜在财务影响,实现气候风险与机遇的精准量化。
·系统构建企业量化能力
企业量化能力的构建可从组织、数据、技术三个核心维度推进。组织层面,组建跨财务、运营、环境管理等部门的专项团队,明确各角色在数据提供、模型运算、结果解读中的职责,打通内部协同壁垒;数据层面,以合规披露要求为导向,梳理量化所需核心数据清单,建立与内外部合作伙伴的数据共享机制,补齐历史数据与供应链间接数据缺口;技术层面,可通过自主研发、第三方工具采购或合作共建等方式,搭建适配自身业务的量化分析手段,同时加强团队对气候模型原理、参数设定、结果校验的专业培训,提升量化分析的实操能力与结果解读的准确性。
·规范适配模型选用
选用适配企业场景的量化模型,便于精准测算气候风险的财务影响。模型选择方面,鼓励企业结合自身行业特性(如高碳行业、低碳转型行业)、业务规模及风险暴露重点,选择经监管认可或行业广泛应用的气候量化模型(如IPCC相关模型等)。
综上,当前上市公司正处于气候信息披露政策从“鼓励”向“强制”深度转型的关键时期,国际准则与境内监管的双重要求、风险量化与数据核算的实操难题,共同构成了企业需跨越的重要门槛。然而,这些挑战同时也是企业实现低碳转型、提升可持续发展竞争力的契机——通过精准对标合规要求、构建全流程数据管理体系、构建企业量化能力并运用模型破解量化困境,企业不仅能满足监管披露需求,更能将气候管理融入核心战略,提前布局低碳机遇,降低潜在的风险冲击。随着国内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的持续完善、行业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以及技术工具的迭代升级,上市公司必将逐步突破当前瓶颈,推动气候信息披露从“被动合规”向“主动价值创造”转变,最终在全球绿色发展浪潮中占据有利地位,为我国实现“双碳”目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坚实动力。
作为国内领先的绿色金融与ESG服务机构,联合赤道始终以“碳”为核心,深耕绿色金融与ESG服务领域。依托“绿色金融 +低碳环保 + 信息技术”融合优势,公司构建了覆盖“绿评、碳评、能评、环评”的综合服务体系,可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气候信息披露咨询服务,涵盖财务影响量化、情景分析等支持,同时可协助企业编制ESG报告、制定ESG战略,助力提升ESG评级表现,以系统化服务助力企业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