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证监会明确2026年起强制部分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2.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评价体系研究成果发布 3.致同香港2025报告:95%港大型股披露气候风险 10%达典范 4.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气候风险管理良好做法 5.生态环境部发布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5年度报告》
1.中国提交《2035年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报告》 2.欧盟各成员国就修改《欧洲气候法》达成一致 3.WMO报告:2025年或成有记录以来第二或第三最暖年 4.COP30“中国角”系列边会在巴西贝伦拉开序幕 5.可持续发展报告和尽职调查:欧洲议会议员支持简化改革
在“双碳”目标下,金融机构不仅是绿色产业的“投资人”,更是自身运营“绿色转型”的践行者。从总部大楼到遍布全国的营业网点,节能改造投入巨大,但其产生的绿色价值,若仅停留在能耗报表上,便成了“沉睡的资产”。 那么如何把大楼省下的能耗,变成可登记、可交易、可中和的“绿色收益”?答案在于开发“建筑碳信用”。
2015年,几乎所有国家均采纳了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协定——《巴黎协定》,同意大幅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,以期将本世纪全球升温限制在1.5℃以内。该协定于巴黎签署,强调了气候相关问题的迫切性。同年,金融稳定理事会(FSB)针对这一迫切需求,成立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(TCFD)。
2025 年 11 月,国际资本市场协会(ICMA)正式推出独立的气候转型债券(Climate Transition Bond, CTB) ——这一重要举措标志着气候转型融资实现关键升级:从《气候转型融资手册》(Climate Transition Finance Handbook, 以下简称《手册》)奠定的基础框架,正式演进为具有专属产品属性的成熟融资工具,有效填补了高排放主体在转型过程中专项融资产品的市场空白。